第112章 不要提别的男人-《厉先生,久爱成疾》


    第(2/3)页

    什么屁好兄弟,他那么帮厉绍珩,结果到了自己的身上之后,却一点也不帮自己。

    这种兄弟,真的是让江寒深心里面难受了不少。

    “行了,吃饭吧。”江寒深现在也只能先这样子过了,不能跟厉绍珩计较太多,毕竟她现在可是乐乐的亲姐夫呀。

    江寒深想要追乐乐,还需要依仗厉绍珩这个姐夫的。

    “乐乐,随意一点,我也不是外人,不需要在我面前客气的。”江寒深特意过来交待乐乐一声,让乐乐知道他的心意。

    “我知道了江先生,今天我请客,我自然不会客气的。”乐乐倒是很实在,话说的很直白。

    行吧,乐乐都把话说到这份上来了,江寒深还能说什么呢?

    吃过饭之后,乐乐跟夏槿欢他们走,由厉绍珩负责送过去。

    本来江寒深想趁机展示一下绅士风度,亲自来送乐乐回去的。

    不过,有亲姐和姐夫在这里护航,江寒深还是不要表现的太过了。

    还是微稍矜持一点比较好,第一印象留下来了好一点就行了,追妻不急于一时,一定要慢慢的来,不要把乐乐吓到,更不能让乐乐提前有了防备的心思。

    “那你们先回去,下次再见。”江寒深站在车边冲着他们挥手。

    “拜拜,江先生。”乐乐冲着江寒深挥挥手。

    “乐乐,我今天很开心和你一起吃饭,期待下次。”江寒深特意这么强调一句。

    脸皮薄的乐乐哪里听得了这样子的话,自然就是脸红透了起来,神情十分不安。

    “江先生,我,我也很开心。”乐乐稍微开口说着,有些害羞。

    “走了。”厉绍珩直接启动车子,淡淡的对着江寒深丢下这么一句话。

    江寒深真的有一种要把厉绍珩拖下来胖揍一顿的冲动。

    “姐夫,江先生不是你和是好朋友吗?”乐乐有些好奇的问厉绍珩。

    厉绍珩和江寒深明明就是好兄弟,为什么现在看起来两人像仇人一样。

    “好朋友,怎么了?”厉绍珩一边开车,一边极为冷漠的开口。

    “没事,我就是觉得你们两人的感情好像不是很好一样,比起好朋友,更像是仇人呀。”乐乐也是个直接性子,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出来。

    听到这里,厉绍珩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我们现在正式是仇人。”厉绍珩开着玩笑在说。

    “啊,为什么?”乐乐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不是仇人的两人,突然就变得了仇人,简直太不像话了。

    “没有为什么,我开玩笑的,江寒深是我很好的朋友。”厉绍珩极为平静的说着。

    这么一说,乐乐就放心下来了。零零书屋

    “我还以为姐夫真的和江先生是仇人呢。

    ”乐乐松了一口气。

    “我怎么可能和自己的仇人吃饭。”厉绍珩笑了一下。

    夏槿欢真的是不想和厉绍珩说什么了,这个男人也真的是够幼稚的,连乐乐都要去欺负一下。

    “行了,乐乐,以后你不要再理厉绍珩了,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坏人。”夏槿欢很认真的说着。

    “姐……”

    “乐乐,休息一下,一会到了叫你。”夏槿欢直接开口。

    这意思太明显不过了,就是要让乐乐不再多提这事情。

    “好,我知道了。”乐乐明白姐姐的意思。

    索性什么也不再多说,直接闭眼睛睡觉。

    很快,车子到了乐乐的小区。“乐乐,到了。”

    乐乐还真的是一不小心睡着了,然后睁开眼睛看到了小区的楼。

    “到了啊,那我先下去了,谢谢姐,姐夫送我回来。”乐乐推门下车,一脸认真的感谢他们两人。

    “乐乐,等一下。”夏槿欢跟着就要推门下去,不过手让厉绍珩伸手过来拉住了。

    “有什么事?”夏槿欢冷冷的回头扫了他一眼。

    “欢欢,乐乐今天晚上应该不需要你再陪了,所以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要留下来?”厉绍珩一脸担心的问。

    夏槿欢是真的对这个男人无语了,看到他这一双委屈的眼神,夏槿欢真的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始乱终弃的渣女人。

    “厉绍珩,你在说什么?”夏槿欢真的是无语了。

    这个男人能不能脑回路正常一点呀,居然会有这样子奇怪的想法。

    “欢欢,你能不能今天晚上跟我回去?”厉绍珩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看着他。

    今天晚上跟他回去。

    当然是可以的。

    因为她本来就没有打算留下来陪乐乐,只是下来和她说几句话罢了,谁知道厉绍珩现在这么敏感了啊。

    简直敏感的不像话。

    “我下去和乐乐说话,你松手!!”夏槿欢狠狠的吼了他一声。

    本来还想说什么的厉绍珩知道夏槿欢生气了,立马松开了手。“你下去和乐乐说话吧,我等你。”

    夏槿欢赶紧的下车,手上还提着几个袋子。

    那是一个男装品牌的袋子,厉绍珩是知道的。

    所以也就知道夏槿欢手上的袋子里面装的是男装。

    之前他没有多在意看,现在倒是看清楚了,心里面也就难受起来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