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篇&前言-《雷神传之雷神再世》
第(2/3)页
那些走在街边的姑娘,在你迷幻的眼里,每一个都水汪汪的透着仙灵之气,别说是那些漂亮姑娘,即使是趴在你家猪圈里的哪只怀孕母猪,此时在你看来都无比顺眼!三年不见美婵娟,圈里母猪赛貂蝉!
吃饱了饭,你心里面那个黛玉姐姐,终于在你脑海之中鲜活了起来,当然只要你有足够的想象,每天都能吃上一顿饱饭,二师兄,月宫里的嫦娥姐姐,也会向你翩翩走来!
你心里的黛玉,或者柔情似水,或者热情如火,或者安静淡泊,或者顽皮活跃,你可以把她塑造成无数你想要的样子,在你心中,这就是你所幻想的爱情,这个黛玉也许会永远地住在你的心间,不经意地她总要提着篮子,扛着锄头,带着一身沁人心脾的花香,在茫茫脑海里和你幽会,这就是你心中的哪个黛玉姐姐!
安慕希!男,刚过而立之年,身高一米七八(当然大多时候他都和很多影星一样自称是一米八),体重七十三公斤,左撇子,左臂特别有力,右手手腕处有一道淡淡的伤疤,那是小时候顽皮淘气从樱桃树上跌下来留下的记号,腹部有清晰的六条腹肌,现在每天要在健身房里练上两个时辰,估计练个一年半载的就能练出八块腹肌了,相貌我就不说了,大家自己脑补。
这样的安慕希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但是我觉得还可以啊,至少也算一表人才呢,所以先把这个安慕希安先生借来做个样板,安先生,你千万别生气哈!
在我看来,一千个女孩儿内心里面,肯定会驻扎着一千个安慕希,就像一千个男人眼里有一千个林黛玉 ,一样的道理。那么,姑娘,你偷偷告诉我,趴在我耳边悄悄说 ,哪一个是你的安慕希?
可是岁月如梭啊,心里面的那个安慕希 ,随着时光 ,总在变幻莫测,不管你把他塑造成什么样子,你心中当初的那个安慕希 ,总要随着岁月渐渐淡去,总有一天会了无踪迹,只留下姑娘你满脸的泪痕。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淡过了岁月,淡过了你曾经要死要活的多情之结,淡过了满头华发,一生蹉跎,初心早就累过了白发,而你心中的那个无所不能的安慕希,终究要慢慢死去。
安慕希之死,必定是山崩地裂,悲痛欲绝,也是你心中理想和现实纠结缠斗的必然结果,那些完美的幻象一旦破灭,你的心中一片死灰,浑浑噩噩就是一辈子,最后一捧黄土,一地尘埃。
而我,曾经趴在窗棂上的那个三岁小儿,我现在要写的,就是把我心中的哪个安慕希,或者林黛玉,带到大家面前,让大家审视一番,评头论足一番,就是这么简单!
把自己心中的故事,写出来拿给别人看,拿给大家品评一番,不管咋说,我也算一个有梦想的人!
因为有一肚子的故事,所以 ,我也可以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就是俗话说的故人!
故人乘风西去几万里,此地空余一杯安慕希。仰头叫天天不灵,低首叫地地不应!白云悠悠我独行,千年过后空留影。我影且独行,身后不留名。你若随我行,耳中风铃声。
突然间觉得自己压力好大,也许每个人脑子里都装着无数的故事,爱情故事肯定是最为精彩的那一部分,要是我能把它写出来,我认为你也能把它写出来,其实每个人,只要是有生活的人,肯定就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毋庸置疑,每个人的故事都不一样,但总有值得回味的东西,假如你能把它写下来,毫无疑问,你就是个作家。
我不是一个作家,彻头彻尾都不是个作家,但我还是想把自己脑中的那些故事,老老实实,用一条线原原本本地串起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大家,也许有的人说写得好,也许有的人会瞎说写的不好,没关系的,反正我也不在乎!但不管怎样,我都要完完整整把这个故事写完,这就是我。
怎样才算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大魔王谭晶一曲《九儿》,只有四句歌词,但我第一遍听的时候就泪流满面,肝肠寸断!红高粱这本书我没读过,但还是活活让谭晶姐姐唱哭了。
飞蛾扑火,凤凰涅槃,我心中的爱情故事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至少也要荡气回肠,流连忘返!但爱情啊,为何总会被雨打风吹去,一路向东,恰如落花流水,奔流到海不复回。
我常常想,是什么东西给了飞蛾那么大的勇气,要义无反顾地扑向哪燃烧的烛火?
烛光摇曳,在飞蛾扑向它的一瞬间,火光猛地一窜,明亮而耀眼,在那团熊熊燃烧的火光里恍惚间就看到了一只燃烧的灵魂,那是一只蛾的灵魂,你要仔细去看,一定会看见它化为灰烬的瞬间,扇动翅膀的俏丽模样,而这时的它,竟然那么美,那么凄美,带着一份醉人的心碎。
我心中的爱情,也要像那飞蛾扑向哪烛火,即使是粉身碎骨,即使是化成灰烬,也要拼尽全力,猛烈地扇动最后一下翅膀,骄傲地告诉世人,这世界,我爱过!
这份爱情,注定是一份不平凡的爱情,注定要被后人所铭记,注定要像飞蛾扑向哪烛火,迸发出最后一抹爱的火花,也就是这淡淡一抹纯纯的爱火,这朵爱火,热烈而执着,耀眼而夺目,明亮而璀璨,恰如暗夜里划过天际的一道流星,燃尽了自己,却照亮了一瞬。
那么什么是爱情?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我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个熬鸡汤的某某大学的教授,要教人家从哲学的角度去看爱情,亲情,友情,三者之间的关系,我觉得很搞笑。
看了之后,真想一砖头拍死他,哲学?听起来就蛮厉害的样子,你为何不从纳米的角度去探讨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或者从暗物质的角度去审视三者的关系,那不是更高端,大气,更加令人摸不着头脑,也更显得你高深莫测,更显得你世人皆醉你独醒,世人皆睡你失眠,然后大家都喊你一声,大师!收下我的膝盖!再然后功成名就,名利双收,岂不是更好?
但世人皆醉你独醒,你酒量大啊!世人皆睡你失眠,你关节炎,你老年痛风,你吃多了安眠药啊!再不就是,我猜的哈,你!哈哈,半老徐娘,你失恋了!
假如真的失恋了,你要是高兴,夜里捂上被子发发汗,第二天早上起早去澡堂子泡上一上午,包管你神清气爽,毫发无伤。也许你不是失恋,而是你压根就从未爱过!我心底一阵悲凉。
最不喜欢听别人说教,你自己家里早已乱成了一锅热粥,你还要教别人怎么烧开水,犯得着么!我看好的美女,我喜欢的就是她的皮囊,大家都这么忙,我就是喜欢她的美貌,不要和我谈灵魂,再有趣的灵魂,我也不稀罕!
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三十年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三十年后,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老和尚又说,三十年后,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我掐指一算,这老和尚活了九十岁了,我恭喜你如此长命,浪费了这么多粮食,但请你悄悄告诉我,你说了一堆废话,你他妈到底看到了什么!
其实爱情,友情,亲情,本质上就没有啥不同,需要我悄悄地告诉你么?不就是多巴胺么!只要初中三年级能顺利毕业的都知道,而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早就毕业了。
但理想中的爱情总要随风而逝,你生于这尘世,尘缘未了,再多的风花雪月也经不住岁月的无情鞭打,花开花谢,潮来潮灭,到最后恰如一堆篝火燃烧后的余烬,微风轻轻一吹,灰飞烟灭,不会留下一丝痕迹,微风轻吹,其实也吹走了你心中那份执念。
一念执着,那才是真爱,真爱从来都不怕风吹雨打,不怕流离颠簸,不怕万水千山,不怕重洋两隔!半年不见你就移情别恋,说好的不离不散呢?说好的天长地久呢?你他妈骗鬼呢!
爱虽如此,为何每个人还要那么地固执?书中描写的爱情,因为用了心,它才那么的婉转凄美,那么地痴心不悔,那么地令人无法忘怀。其实也是每个屏幕前笔者的内心独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回首望前尘,浮生一片草。一杯浊酒,两盏相思。长安街边,倾世容颜。阅不尽的绝情泪,诉不完的万古愁。愁,愁,愁,一夜白了头!
所以这世间,用了心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没有他不能做的东西,成败只在他一念之间,但永远别以胜败论英雄,乌江边上项羽抹上自己颈间那一剑,妥妥的一败涂地,但千百年来谁会说他不是英雄!在我看来,那是天下无双的绝世大英雄!这样的英雄三千年才出一个,只有这样的悲情英雄,大美妞虞姬才会生死相随,无怨无悔!成就一份刻骨奇恋。
往这世间瞧去,人心早已浮躁如草,你看看那些九零后的孩子,他们现在都不能静下心来读完一本书,这些孩子有多少还能有着赤脚玩泥巴的童年?或者夏天的时候晚上躺在麦草上,悠闲地数天上的星斗,星斗如云,数也数不清,再一瞧萤火虫从天空悄悄地飞过,有多少孩子的童年是在网吧里度过?娇生惯养,韭菜和麦苗都傻傻分不清楚,或者低头捧着爱疯一言不发?
这样的童年,不用说也在我心底浮起一丝悲凉,我常常低头瞎想,礼乐崩坏,人心不古,物质至上,一切都以金钱去衡量,连爱情都馊变了味,难道和这样的童年没有关系么?
那些孩子会说,我可以在网吧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我可以玩着手机一整夜不抬头,那么,你难道不怕会瞎掉啊?童言无忌,所有的童年再也不能重新来过!而岁月就这样吹过了风霜,吹过了漫漫长夜,似水流年,顺带着吹瞎了你曾经纯真无邪的一双大眼,那双大眼自迷茫之后,永远的迷茫!
所以,大家都猜出来了,这本书,写的就是关于爱情。
万事开头难,有人说写好了开头,一切迎刃而解,下笔有如神助,几百万字哗哗就写下来了,真有这么容易么?这可不是女人生孩子,十月怀胎,瓜熟蒂落,哇的一声,大胖小子呱呱落地,一想到来这人世间受苦,这娃娃哭得脸都紫了,那是因为她肚子里有东西!其实在我看来,一本书最难之处,就是结尾!
不信你上网瞧瞧有多少烂尾之作!看完之后保证你尴尬症都要瞬间复发。其实,你要受不来内心孤独,受不来别人的白眼嘲笑,受不来心底的落寞惆怅,我劝你还是不要写作了,走上这条路,你会渐渐发现,这真的是一条不归之路。
每一本书都有一个结尾,关于爱情,也应该有个 HAPPY ENDING ,偏偏写着写着就写成了一个悲剧!所以这本书在我看来,写得就是一出悲剧,一出爱的悲剧,其实,每一个笑脸的背后,都是一眼的泪水,每一次强颜欢笑的后面,无一例外,都是一抹无法见人的哀伤。我心中的情爱,就这样苦苦地寻找着来时的路,千山踏尽,万水跋涉,又有几个能找到来时的路!
因此我心中的爱情,即使你有万贯家财,浑身腰缠万贯,当然你要真的腰缠万贯腰子可能都压弯了!这样的你,说实话与我何干!你有没有钱,不在我考虑之内啊,没钱咱俩可以携手向前啊,风里雨里,头并着头,肩并着肩,你靠着我,我也靠着你,不行就提笔写上一本雷神传!说不定就成了!很多事就是这般奇妙!
既然是关于爱情,这样的一个故事,其实还是自己心里面所期望的爱情,就想着把它写好,所以写完一段,还要修改半天,整整三年也才写了不到一百万字,闲来无事去网上一查,瞬间吓了一大跳,吓得直接从轮椅上站了起来!那些网路上的写手,最短的一篇小说也在五百万字以上!而再仔细查看一下,竟然有人一部就写了一千七百万字!
刹那间自己心底一片悲哀,和他们一比,我简直就是井底之蛙!看样子给他们提鞋都不配!而且还有的写手不断更地写下去,已经写了十年!我心中一紧,悄悄地捂上了脸。
这时候的我,一脸的茫然,一脸的懵逼,嘴里似乎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只能轻声说道:“兄弟,你高抬贵脚,你鞋带开了!”
这样看来,我,猛士七,原来是一个还会害羞的人!开玩笑,长一张脸不就是用来害羞用的么!但那么多人,早已忘了它的这个功能,又让我害羞了!有的时候,看见马路上那些牵着各色宠物犬,搔首弄姿,毫无顾忌随地大小便的老娘们儿,我都替她们感到害羞,甚至不齿和她们住在同一个城市!
真想对她们说,你们赶紧搬去印度吧,那是个天堂般的国度!那是一个神奇的国度!那是西天佛祖的所在!保证你去了之后,乐不思蜀,都不想回来!
但我还是希望能把自己心底下想说的东西,老老实实,恭恭敬敬,规规矩矩,把它写出来,写的好与不好,由读者来评判,当然你们说我写的不好,没关系,因为我不在乎!
每个女人出门之前,哪一个不是妆容精致,不停地在自己脸上捣鼓,衣服上多出了个线头都要拿剪刀仔细修剪一番,我也是这样,自己费心扒力写的东西,当然要不停地修改,一定要当成自己养的女儿一般,把最好的都给她!
也许别人会说:你女儿真美!是的,只有这样,我才满意。要自己都觉得女儿蓬头垢面,不修边幅,怎么舍得带她出去见人!
所以你们看到的这个故事,其实已经被我修改了无数遍,因为要带出来见人,所以不管是连载的,或是整部的,都已经是我费尽心血,倾尽全力修改之后的东西,还望笑纳!
俗话说破釜沉舟,绝对不给自己留活路!因此在写这本书之前,我就告诫自己,绝对不能烂尾!所以,动笔之前,直接先捏爆了腿间两颗蛋,心底下一片得意,别看我岁数大了,但胸口间哪一方热血还是滚烫如昔,豪情万丈,沸腾不已!一如既往地让人窒息,让人触目惊心!作为真*男人2.0版本,有的时候,对自己该狠就要狠一点儿!
双手捧着一对血淋淋的蛋,血色耀眼,但这中年老头却是一脸的淡然,神色间云轻风淡,浑身上下瑟瑟做抖,仰头一声凄惨狂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老又怎样?老的其实都是心态!人生七十古来稀,现在社会吃的那么好,六十岁都算是黄金青年,既然前人都说七十古来稀,就写一首古来稀!让你瞧瞧我心中的古来稀。
会当迎风击水三千丈,莫待老来仰天空悲伤!
等闲不过七十年,一寸光阴一寸金!
寸金难买寸光阴,剖开胸膛一丹心!身边有女初长成,一颦一笑微倾城!
暮照晨曦过荒田,我曾闭眼不留声!天尽处,一抹斜阳一红鹰!振翅一扇九天外,横空万里不留名!
皇天不负皇天荡,去我一身两鬓霜!众生碌碌多相忘,焉有世人不断肠!
我既不留声,我也不留名!断肠之日,恰是你重生之时,你的意中人也会在天边提着篮子等你!斜眼望天,你会发现,它竟然是那么的蓝!
永远不要小看一个输红了眼的玩命赌徒想要翻本的决心,也永远不要小瞧了一个中年男子奋勇向前的大无畏气概!顶着油腻腻的秃顶,弓着腰身,烈日下,寒风里,这中年男子就是一道风中残影,这道残影却在倔强地朝前猛走,这身影自后面看来,略显单薄,略显落寞,但迎着风,低头猛走!因为在他孤独的身后,早已无路可退!
有的时候,多希望上天能给我一双华丽翅膀,让我奋力振翅冲上蓝天,一声尖利的长鸣,展翅翱翔!
#############
前言之三:自己给自己做的序
############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定四方!
猛士七,就是我,我就是猛士七!
这不是我的笔名,或者叫花名,当然很多在国外工作的中国人,都喜欢给自己起个外国花名,比如克里斯蒂娜,比如班加耶夫,比如佐藤黄鼠郎,再比如安娜,威廉姆斯,约翰的孙,等等的吧,不一而足,而我觉得,我一个纯种的汉人,看见汉字就像看见自己的母亲一样亲切,我干嘛非要起个花名?用拼音字母也行啊。
猛士七,那是我在XX三国里的游戏名字,这游戏我玩了十年啦,想想看,人生有几个十年?所以十年后的今天,我就把这名字信手拈来,不带一丝邪念。
为啥要自己给自己写序?这不缺心眼么,其实自己岁数慢慢大了,感觉这心眼渐渐多起来了,我也想找个名人帮我写个序呢,比如说假大爷,但是你找人家,一厢情愿,人家能来么?
人家可是大作家!再说他也没空啊,天天忙着画画呢,一幅好几万啊。
所以,像我这样的闲云野鹤,赶鸭子上架,赶鸡子儿进笼子,赶头大象进冰箱,勉为其难,就自己给自己写!各位读者啊!感觉写得好你们就拍两巴掌,写得不好你们也拍两巴掌!反正也打不着!
第(2/3)页